关于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郎溪经开区产业功能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伍牙山路西延工程EPC项目”投标——施工合作单位遴选公告
经郎溪开创控股集团董事会研定,就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郎溪经开区产业功能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伍牙山路西延工程EPC项目”投标——施工合作单位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郎溪经开区产业功能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伍牙山路西延工程EPC项目。
2.项目规模和范围:位于郎溪县经开区西区,起于现状伍牙山路,终于G235国道,路段全长1092m,红线宽1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公交站台。总投资约0.3亿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作单位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技术负责人:
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4.申请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遴选资格:
(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申请人须在2025年4月30日17时00分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郎溪开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3室集团纪委委员盛琪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资质证书 (复印件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参选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企业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递交材料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
五、遴选程序
1.开创控股集团遴选工作小组对各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参选单位。
2.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遴选工作小组可组织实地考察(如有需要),了解其实际施工能力、管理水平、企业信誉等情况。
3.遴选工作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就联合体协议条款、合作细节、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磋商及谈判,根据谈判情况择优确定最终的联合体施工单位,双方签订标前协议。
六、其他要求
1.项目由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方全面负责对接,按合同约定与甲方结算及开具发票。合作单位向道其公司开具发票及结算,并向道其公司支付总承包服务相关费用。
2.合作单位须配合道其公司组成联合体完成项目投标,并参与主体工程施工,并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如下工作: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工程质量应满足发包人或其委托管理方需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相关人员到岗及考勤满足有关要求;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遵守工程合同的工期约定;承担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招标代理、清单造价编制等相关服务费用。
七、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563-7372153
附:申请文件格式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