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郎溪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郎溪开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kckgjt.com)获取采购文件,并在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纸质版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郎溪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7.5万元
5、最高限价:100%(结算系数),其中:①工程费用:本项目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389.5万元,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备注:若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要求备案控制价,经核对确认的控制价以备案控制价为准,下同。②设计费:8万元,不可竞争、不参与下浮。
6、采购需求:文化创意产业园办公楼、北侧两栋厂房及相关附属建筑的屋面防水、立面改造(含门窗),室内装修(硬装)以及周边道路、绿化和门卫修缮及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等。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配合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配合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其中:①设计工期:合同约定开工之日后10天内完成设计及审查工作。②采购及施工周期:90天,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注: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下述设计和施工资质与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注: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同时须担任施工负责人。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郎溪开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kckgjt.com)
3、方式:网上直接下载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郎溪开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郎溪开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中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开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联系人:李先生、0563-7372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郎溪荣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葛先生、18756313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18756313387
2023年10月13日